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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鼓勵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緩解其經營資金壓力,更大力度幫助企業渡難關,稅務總局制發《公告》,明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延緩繳納所得稅。
小型微利企業緩繳企業所得稅要具備哪些條件?
答:延緩繳納企業所得稅政策和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普惠性減免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業條件是相同的。即,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既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也可以同時享受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
具體條件按《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掌握,即從事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并且,無論實行查賬征收方式還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業,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均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申報時,可直接按當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資產總額、從業人數、應納稅所得額等情況判斷是否符合條件。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具體操作如何理解?